(一)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8 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獨立董事 林昇聖 8 0 100%
獨立董事 沈朝俊 8 0 100%
獨立董事 歐陽弘 7 1 87.5%
註: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至113年5月31日經改選而解任
集會討論重點在確保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財務報表 10. 申訴報告
2.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式 11. 防止舞弊計劃及舞弊調查報告
3.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式 12. 資訊安全
4.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13. 公司風險管理
5.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14.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6.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15.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7. 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現金投資情形 16.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8. 法規遵循 17.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
9. 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 18.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等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委任簽證會計師
審計委員會被賦予監督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之職責,以確保財務報表的公正性。一般而言,除稅務相關服務或特別核准的項目外,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提供本公司其他服務。簽證會計師事務提供的所有服務必需得到審計委員會的核准。
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第47 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 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113年03月14日第五屆第21次審計委員會及113年03月14日第六屆第21次董事會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及會計師獨立性評估表(評估標準請詳下方註1),審議並通過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宜君會計師及連淑淩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及適任行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註1: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評估項目 評估
結果 是否符合
獨立性
一、定期對公司之財務狀況及內部控制實施查核 是 是
二、於查核過程中適時發現及揭露之異常或缺失事項,已提具體改善或防弊意見 是 是
三、公司連續七年未更換會計師或其受有處分或有損及獨立性之情事 否 是
四:是否有下列情事之一:
曾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或因業務上犯罪行為,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但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已滿三年者,不在此限。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二位以上相關專科醫師諮詢,並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曾任公務員而受撤職處分,其停止任用期間尚未屆滿。受本法所訂除名處分。
否 是
五、是否有下列情事之一:
1.現受委託人或受查人之聘僱擔任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或擔任董事、監察人。
2.曾任委託人或受查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對簽證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員,而離職未滿兩年。
3.與委託人或受查人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4.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委託人或受查人有投資分享財務利益之關係。
5.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委託人或受查人有資金借貸。但委託人為金融機構且正常往來者,不在此限。
6.執行管理諮詢或其他非簽證業務而足以影響獨立性。
7.不符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對會計師輪調、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或其他足以影響獨立性之規範。 否 是




其他應記載事項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董事會
日期 審計委員會期別 議案內容摘要 審計委員會意見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2/3/8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13次會議 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112/3/27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14次會議 202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2022年度盈餘分配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傲成集團〞)擬依規定將對廣泰投資有限公司(〝廣泰投資〞)應收款項轉列為資金貸與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之全資子公司東莞廣澤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東莞廣澤〞)擬依規定將對東莞創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創奕〞)應收款項續轉列為資金貸與。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因資金需要,本公司之子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東莞廣澤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東莞廣澤〞)擬資金貸與全資子公司湖南廣佳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湖南廣佳〞)人民幣500萬元。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112/5/12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15次會議
202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子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傲成集團〞)增資蘇州廣晉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蘇州廣晉〞)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子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武漢廣佳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擬與華美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續申請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額度人民幣3,000萬元,並續請東莞廣澤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子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武漢廣佳汽車飾件有限公司及開封廣佳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與玉山銀行深圳分行簽訂短期共用週轉金借款人民幣3,000萬元,並請本公司出具支持函(Letter of Support)。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子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武漢廣佳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與永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簽訂短期週轉金借款人民幣3,000萬元,並請本公司出具支持函(Letter of Support)。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112/8/28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17次會議 本公司202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因應短期融通資金需求,本公司之子公司傲成集團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東莞廣澤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東莞廣澤”)擬資金貸與本公司另一轉投資公司武漢廣佳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武漢廣佳“)人民幣3,500萬元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全資子公司廣華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廣華”)現金增資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112/11/10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18次會議 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本公司之子公司廣華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廣華)來函(如附件9)呈報向威創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星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權相關事宜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112/11/27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19次會議 本公司之子公司廣華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廣華」)與威創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創興業」)解除取得星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權相關事宜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擬透過子公司廣華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廣華」)向董事長余澤民先生(下稱「余董」)取得星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股權相關事宜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112/12/28 第5屆
審計委員會第20次會議 2024年度預算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擬變更子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案。 照案通過 依決議執行
﹡以上議案,獨立董事皆無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

(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本公司無上述情事